荣盛发展签订承德兴隆县开发协议
| 招商动态 |2016-09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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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盛发展签订承德兴隆县开发协议
2016年8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,根据公司京津冀区域发展战略与康旅及产业园板块的规划,经过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的长期考察研究,经与兴隆县人民政府友好协商,签订了《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兴隆县约定区域的合作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协议”)。根据协议,公司拟与兴隆县人民政府进行战略合作,依靠兴隆县自然优势,推动产业升级,加快城镇化进程,提升城市形象,增强城市品牌和综合实力。
合作开发区域及面积
青松岭:兴隆县青松岭镇所属全部行政区域
开发区: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
合作开发面积:约205平方公里
合作开发模式及期限
合作模式:政府引导、企业运作、统一规划、分步实施
合作具有排他性,非经双方同意不得撤销或变更
合作期限:50年
合作开发内容
双方确认将在合作区域依靠良好资源,按照“以产兴城、以城带产、产城融合”的核心理念进行合作区域的开发建设。
青松岭:在青松岭开发建设山水旅游度假区
开发区:在开发区引进生物医药、新能源等高新产业,打造产业新城
关双方权利、义务
甲方
负责约定区域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,负责按约定的开发建设时序调整土地利用规划,争取重点项目用地指标,组织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征转,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开发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并依法进行供地。
在符合政策法律的前提下,为乙方落实或争取税收、技术技改、科技创新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;合作期限内,凡国家或地方出台有关城中村改造、新农村或旧城改造、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优惠政策,甲方应给予落实或争取。
乙方
按甲方要求组织进行约定区域项目的发展战略论证,科学制定该区域的发展战略及产业定位。
土地整理事项,按甲方制定的土地整理政策,乙方及时筹集足额的补偿资金,确保兑现拆迁安置补偿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其他相关补助等费用。
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事项,乙方应按照国家政策和甲方提出的条件、标准组织招商,对重大招商项目需要给以特殊优惠政策的,双方共同协商确定;如因特殊建设项目需优化区域规划的,乙方应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。
合作机制
甲方成立针对合作区域的“管理委员会”,负责指导、协调及监督约定区域项目的开发建设。
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,乙方应在兴隆县成立一家控股子公司,全面承接并实施本协议约定事项。
开发成本结算
协议约定的基础设施建设、公共设施建设项目,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建设费用。建设费用由建设成本和建设利润(按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的15%计算)组成。
协议约定的土地整理投资,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土地整理费用。土地整理费用由土地整理成本和土地整理收益(按土地整理成本的15%计算)组成。
协议约定的产业发展服务,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产业发展服务费用。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的总额,按照合作区域内当年入区不包括旅游、房地产的产业项目新增落地投资额的45%计算。
规划设计、咨询等服务费由双方按照成本费用的110%计算,具体以审计报告为准。
物业管理、公共项目维护及公共事业服务等按照国家定价执行;无国家定价的,按照政府指导价或甲方审计的市场价确定。
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
兴隆县,地处河北省东北部,承德市最南端,长城北侧。东与迁西、宽城两县交界,西与北京市平谷区、密云区接壤,北与承德县相邻,南隔长城与天津市蓟州区和唐山市迁西县、遵化市毗邻,“一县连三省”,是京、津、唐、承四市的近邻。交通便利,京承铁路由西向北贯穿全境,京承高速最近的下道口距县城仅35公里,承唐高速自北向南横贯全境,境内还有京承、津承、兴唐等干线公路。境内旅游资源丰富,地处县城东北部的燕山主峰雾灵山景点已开发,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。另外兴隆县青松岭镇还拥有国家AAA风景区青松岭大峡谷,1997年正式对外开放,总面积31平方公里,景区内峡谷纵横、山高林密、潭水幽深、溪潭连珠,共计景点40多处,是探险旅游、峡谷风光游的理想场所。
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,地处大北京周边的兴隆县凭借便捷的交通环境、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良好的产业基础未来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会。通过签署上述协议,公司的产业园板块在永清、香河、霸州三个园区的基础上再添新丁;由于青松岭拥有国家著名的AAA风景区青松岭大峡谷,合作开发青松岭将成为公司康旅板块的新落子。公司深耕京津冀的战略将更趋深入,同时在京津冀区域的市场地位也进一步加强,为公司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取得更快、更好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。